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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扔进江河渠违反“固废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09:45 沈阳今报

  记者肖春平

  今报讯 4月1日起,如果谁再随便往河里扔垃圾,将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处罚。

  昨天,沈阳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对外透露,根据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往河里随便扔垃圾这种原本受道德约束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约束。

  垃圾随便扔河里违法

  在河边游玩时,随手把手中的塑料袋等垃圾扔到河里,似乎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了。负责整治浑河多年的沈阳市环保局总工程师荆治严曾说过,治理浑河的臭味固然艰难,但河岸边的人们随手扔到河里的垃圾、居民下水道排出的流进浑河的固体垃圾也带来很大压力,尤其是那些多少年也不会消失的塑料袋,每天工作人员都要在河面上打捞。

  现在沈阳每天的生活垃圾3500吨。虽然目前在用的老虎冲垃圾场和大辛生活垃圾填埋场可以将这些垃圾全部消化,但仍有部分单位及个人为了逃避垃圾处理费,往河里乱丢垃圾,也有的游客随手把垃圾往河里丢。沈阳市环保局固废处孙殿武处长说,修订后的防治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往江河、运河、渠道等地堆放垃圾,即便是收集、贮存、运输或处置时也要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

  垃圾场不能想关就关

  新法规定:4月1日起,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特别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垃圾填埋场。而居民放置生活垃圾的场所不能说开就开、说关就关,否则将被视为违法。如果确实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同时还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否则将被处罚。

  另外,在以往的环境执法中,环保部门执法人员感到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有时很难解决问题。为此,新固废法完善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大大提高了违法成本。为了保护环境,新固废法增加了举证责任倒置、诉讼代表及诉讼费减免等规定。今后,一些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中最常见的受污染者没有能力起诉或是举证困难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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