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公款私刻公章被判11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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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10:11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张虹)印刷工业出版社编辑部主任黄孚云贪污公款、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日前被市一中院终审裁定,以贪污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今年51岁的黄孚云原是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下属印刷工业出版社编辑部主任。1998年3月至4月期间,黄利用担任编辑部负责人的职务之便,伙同该出版社副社长李某、办公室
黄孚云还在海淀区沙窝路附近,让人私刻了“印刷工业出版社”公章一枚。 网络编辑:陈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