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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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10:34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2月17日讯(通讯员 李向东记者赵志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500元,享受当地医疗保健待遇。2月4日起实施的《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选拔、评审、工作和生活待遇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据了解,今后淄博市将每2年选拔一次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每次选拔人数为40名
另外,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在管理期间,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500元,享受当地医疗保健待遇;所在单位每年组织他们进行一次健康查体,并安排不少于10天时间的休养;有寒暑假和休假制度的单位,可在假期内安排,所需费用,由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的标准予以报销。对于夫妻两地分居的情况,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帮助将其配偶调到专家所在地。专家的父母(含配偶的父母)、配偶和未婚子女愿意到专家所在地落户的,由专家本人提出申请,公安部门可凭《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证书》及有关手续,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配偶、子女待业、待岗的,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要积极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