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反家庭暴力今年立法 界定暴力范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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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10:59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重庆2月18日消息(记者刘湛邓河春)昨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重庆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已被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拟将在今年9月进行初审。 据市妇联维权部陈明英部长介绍,拟出台的《条例》,将对家庭暴力做出明确的界定。对家庭成员采用捆绑、殴打等手段,给其身体和精神造成一定损害后果的行为,都属家庭暴力范畴。不过,要等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通过后,才能对家庭暴力的界定作出最终的定论
重庆市妇联调研报告显示,从全市38个区、县的妇联2001年至2003年间受理的信访案件分析,2001年全市38个区、县妇联受理的信访案件共8099件,其中家庭暴力案件1775件,占信访案件总数的21.9%。2002年家庭暴力案件占信访案件的23.5%,而2003年已经达到25.2%。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章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