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严查公共娱乐场所超员营业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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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14:39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公共娱乐场所绝对不能超员营业,如有违反,严惩不贷。”昨日上午,记者从省公安厅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公共娱乐场所超员营业问题从今日起成为鞍山警方检查整治的重点。 据鞍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王俊海介绍,辽宁省公安厅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强化娱乐服务场所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公共歌舞娱乐场所按照舞池面积每平方米1人来核
警方提示说,节假日期间,应尽可能减少到人员过于密集的公共娱乐场所的次数和逗留的时间,一旦发现场所内人员爆满,最好及时退出。万一遇到了突发事件,千万不要慌乱、一窝蜂地拥挤,以免出现踩踏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应该在服务人员指挥下,有秩序按照疏散指示标志指引的疏散通道安全逃生。 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的规定,歌舞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改正,并给予其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首席记者张丽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