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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中院绿色通道神速执结欠薪案(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18:3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记者 胡军 通讯员 陈笑尘

  佛山中院三年来工资案受偿率达100

  %去年的工资都拿到手了吗?今年会不会被拖欠工资?每到岁末年头,工资问题总是倍受关注。记者日前了解到,佛山市中级法院和高明区法院连续三年工人工资案件受偿率均达到100%,佛山其他基层法院的受偿率也达到80%,无发生一起其他债权人投诉、哄闹事件。

  据统计,近五年来,佛山两级法院受理的工人工资案件增长迅猛,2004年受案数量是2001年的27.3倍。而且,被执行人的企业性质及经营状况都十分复杂,其中有90%的企业都处于经营中,执行的难度非常大。

  6天—235人—70万

  2005年1月27日上午10点,佛山高明华之杰制衣有限公司,235名工人从法院执行人员手中拿到被拖欠已久的工资近70万元。从立案到执结完毕,前后仅6个工作日时间。

  据了解,华之杰制衣有限公司自去年10月以来就一直未向员工发工资,今年1月10日,公司的员工向区劳动监察局提出申诉,区劳动局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后,于1月19日向高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19日:案件受理后,法院当天就把案件移交执行局。执行小组迅速制定方案,向华之杰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同时查封、冻结了该公司尚存的财产。

  1月20日:据可靠消息,法院得知一笔15万元的货款当天要到华之杰公司帐上,执行人员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及时扣划了该笔货款,优先发给了急着赶火车回家过年的工人。

  1月21日:执行人员敲定“风险拍卖”方法:从几个愿意先行预付工资款的拍卖机构中,随机确定一家拍卖机构,由该拍卖机构在评估的设备价值内先行预付拖欠的工资款。

  1月26日下午:该拍卖机构预付的55万元全部到账。

  9天—1117人—550万

  2004年9月30日上午,佛山市顺德区北滘技术职业学校礼堂,佛山市、顺德区两级法院集中发放华龙家具公司拖欠工人工资款大会在这里举行。1117名工人550余万工资款全部清偿,从企业停产到案件执结,前后仅9天的时间。

  华龙家具公司曾经有过一段辉煌,但近年经营不善走下坡路,公司拖欠工人1至6月份的工资,老板却突然无影无踪了。万般无奈之下,工人们找到了政府和法院。

  此案牵涉工人1000多人,标的高达1680多万元,是佛山法院多年来受理工资案的人数和标的之最,佛山中院认为此案符合佛山中院执行局《关于涉及弱势群体案件执行的暂行规定》的条件,决定提级执行,同时决定启动“绿色通道”。

  因查封财产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且牵涉到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复杂问题,快速拍卖成交在短期内不能实现。最后,执行局决定先对企业的动产进行处理,以200万元的评估价予以变卖,将变卖所得的200万元用于支付工人被拖欠工资的剩余部分。此时,北滘镇政府也主动提出,在执行款未到位之前预先垫付工资款160万元。执行法官在清理被执行人财务账册时,意外发现一条重要线索———第三人广州某房地产公司尚欠华龙公司货款150万元。一连三天,执行法官往返广州顺德,第三天,150万元货款汇入了法院专用账户。

  7月15日,1117名工人领到了拖欠半年之久的550万元工资款。
佛山中院绿色通道神速执结欠薪案(图)
法院 得靠法律! 漫画:邝飚

  政府或拍卖行先行垫付工资

  工资案具有紧迫性,四“优先”保障快速解决

  工人工资案件普遍具有群体性、紧迫性的特点,因此,快速解决是第一要务。佛山全市法院大胆突破现行法律规定,2004年年初,在对待工人工资案执行中,开设了四个“优先”的“绿色通道”:

  优先立案———当工人凭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工资债权时,法院立案庭当天合议,当天办理立案手续,并将案件即日移交给执行机构。

  优先执行———在执行排期上,执行人员收到工资案件后,优先排期。按照规定,执行人员须在接到案件之日起两日内采取适当的执行措施,加大依职权主动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的力度,实行“五查一控一限一搜(即查银行、查房管部门、查工商、查车管、查账本,实行边控,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和实施搜查)”等强制性措施。

  优先受偿———工资债权是否优先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受偿,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也未作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工资债权的优先性是受到质疑的,在理论界存在的争议较大。佛山市两级法院在经过反复研究探讨,将工资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和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受偿,并做好其他债权人的解释工作,社会效果较好。

  优先支付———对于多个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案件,分配方案出台后,必须在三日内将工资支付给工人。无论被执行人是公民、法人还是其他组织,或是正在经营、已歇业或破产,工人工资案件均优先受偿,包括优先于担保债权和工程款债权受偿;情况紧急的,经主管院长批准,可在执行分配方案出台前先行支付工资给工人;对于情况紧急,被执行人的财产在短期内难于变现的,经与拍卖机构、当地政府或被执行人的主管单位协商,采取由拍卖机构、当地政府或被执行人的主管单位先行垫付工资的灵活措施,待被执行人的财产变现后再将垫付款优先退还给垫付单位。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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