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干部称能铲事诈骗数万元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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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00:38 法制晚报 | ||||||||
被告人只有小学文化程度——— 本报讯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班某多次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行骗,昨天,他被海淀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3年8月26日,被告人班某冒充朝阳区建委李主任,以事主朱女士的工程是违章建筑
2004年2月24日,班某冒充海淀区建委何主任,以其在天津出车祸急需用钱为由,骗取事主徐先生5万元。 2004年3月15日、3月16日,班某冒充昌平区质量监督站苏站长,以在天津出车祸急需用钱为由,分两次骗取事主张先生人民币3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作者:杨京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