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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三类人员子女可减免学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01:47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心光)今春开学在即,西安市教育局重申:正在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家庭的子女;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可在上初中小学时获得一定的教育资助和学费减免。

  西安市规定,正在享受低保待遇家庭的子女,可享受如下政策:在公办学校就学的免交杂费;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事业低保职工子女在本企事业子校就学的免交杂费。高中阶段在资助范围内,符合资助条件的计划内统招高中生,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减免50%学费;符合资
助条件的企事业低保职工子女在本企事业子校就学的减免50%学费。

  同时对于纳入低保的残疾人子女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一律免收每学期杂费。在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对于农村双女户(父母一方已绝育)每人各减50%的杂费;农村独生女领证户免100%杂费。村、社区居委会负责对减免对象的摸底,并提供户口本、独生子女证、节育措施等证件,报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相关登记卡,由村、社区居委会负责发放到减免对象手中,开学报到后在学校办理入学减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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