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小伙河北讨"情"债:正定知情者曝内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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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01:59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刘丽普)18日,正定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张女士致电本报说,她的周围就有好几个以骗取别人钱财为目的的“婚托”,她们用一成不变的伎俩,专门骗取外地男士的钱财。 张女士介绍说,这些婚托有正定当地的,也有外地的在正定县租房子住的,年龄在30岁左右,手持一堆假证。一般情况下,她们都不是单兵“作战”,而是有“姨妈”、“哥哥
一般情况下,婚托骗人有以下几个步骤: ———只要有“上钩”者,婚托都会同意与之见面,并答应结婚; ———约定婚期后,向男方要2000元左右的彩礼钱,或当面要钱或要求汇入指定的账号。随后,便要求买衣服和其他礼物。这期间还会以到男方家里为由,再要几百元。婚托一般会骗取每位男士2000到七八千元不等; ———当约定的婚期临近时,婚托就不接电话了。好不容易接通一次,就说家里老父亲生病了脱不开身,或者父亲刚刚病逝,根据当地风俗,家里老人病故后的一段时期内不能结婚。为了取得信任,还会拿白布条给男士看; ———再改换一个电话号码,便销声匿迹了。 有时,一个婚托同时与几位男士周旋。婚托根本用不了众多男士给买的衣物和礼品,她们把衣物退回相关的店面换成钞票。一个婚托告诉张女士,她3个月就存了1万多元。 “婚托”现形记 本报记者:刘丽普;实习生:张晶 日前,石家庄市东华路派出所破获一起以赢利为目的的骗婚案,为受害者追回了5500元损失。 结婚前“爽约” 1月上旬,东华路派出所接到在省会打工的陈某报案。来自井陉的陈某说,2004年12月初,他看到新乐女子王某的征婚信息,感觉条件合适便与她联系。通过一段时间接触后,双方关系迅速“升温”,决定在去年腊月初八举行婚礼。王某索要2000多元彩礼钱,陈某很快将钱汇到王某提供的银行账号上,陈某又花3000多元为其购买衣物。 就在陈某准备婚礼并通知了亲朋好友之际,他发现自己的未婚妻再也联系不上了。陈某感到事态严重,于是向派出所报了案。 继续撒“鱼饵” 办案民警核实陈某提供的手机号码、身份证和银行账号后发现,王某的身份证是假证。在约定婚期的前一天,在民警的授意下,陈某给仍然关机的王某发了条短信息,告诉王某如果接不到她的电话就报警。当晚,陈某的手机突然响起,王某打来电话说父亲病重住进了医院,实在脱不开身,拿陈某的钱物愿意以后打工来偿还。民警们根据这一情况制定侦破方案。几天后,民警让陈某的亲戚以征婚者的身份拨通了王某的电话,王某询问了“征婚者”的条件后表示满意,并约定了见面地点———正定。 狡猾的“婚托” 办案民警带上“征婚者”成某乘车前往正定后,用手机与王某联系,王某要求“征婚者”到指定地点用固定公话与她联系。拨通电话后,王某却称家人生病脱不开身,要求到新乐中医院门口见面。 两个小时后,他们一行驱车赶到了新乐中医院。王某认为他们到达的速度太快,遂产生怀疑,再次将见面地点改到新乐一中。到达一中时,王某警觉地提出,她发现有辆车跟踪他们走了好几个地方,便挂断了电话。 “婚托”终现形 民警回到派出所后及时调整了办案方式,民警通过技术手段,找到了在省会某公司当司机的李明(化名),经过审讯,证实王某是李明的妻子。24岁的王某家住新乐县城,无业在家,刚生完孩子不久,她交代了伙同28岁的姐姐骗婚的经过。随即,派出所为陈某追回全部损失,并对王某进行相应的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