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过分赖着不走 消费投诉不要大开“金”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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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07:40 水母网 | ||||||||
水母网2月19日讯一些前去12315投诉的消费者对处理程序不了解,认为工商人员不处理;或者对赔偿的要求过高等等,令工商人员哭笑不得。记者归纳了几种非常典型的消费者投诉,通过剖析,对消费者申诉或许会有所帮助。 “耍赖”型
不处理就不走 不久前,一中年妇女林女士来到12315,对工作人员说,她在一手机专卖店买了一款手机,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手机就黑屏了。她多次找到手机专卖店要求换一台新机,但都没有结果。工商所找来了商家。下午5时多了,消费者与商家没有达成共识。工商工作人员劝该女士先拿手机到质检部门鉴定,然后工商所再处理。该女士一听就急了,并说:“工商所不处理,我今天就不走了!”无论工作人员好说歹说,她就是不走。最后,下午近6时了,工商所工作人员对她说明天尽量处理好,才把她请出门。 工商人员旁白:其实这样的事情并不鲜见。这类消费者心非常急,总以为一下子事情就可以解决了,“耍赖”不走也不能解决什么问题。 漫天要价型 赔我误工费、精神损失费 去年10月,一对夫妇在一家具店购买了一个组合柜,但当组合柜运回家后,这对夫妇以送货时间太晚、家具不是实木为由要求退货,并要求家具店退双倍押金,并付给他们的误工费、打的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对此,家具店没有答应。家具店原先还答应退还押金的,但后来一听还要赔偿,便有点不高兴了。最后,双方没有协商成功。这对夫妇便投诉到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折腾了几天,最终因为家具不是质量问题而没有得到其他赔偿。 工商人员旁白:这种不切实际、狮子大开口的消费者有时令商家极为反感。希望消费者投诉要求要合乎实际,不然,结果可能适得其反。 推卸责任型 自己有责任竟“不知” 1月,一位30多岁的男子拿了一双高跟鞋来到工商所说,他老婆穿了那双鞋5天鞋底就磨破,鞋跟也掉了,要求商家退一赔一。工作人员拿过鞋仔细观察后问:“你爱人跳舞吗?在什么地方跳的?”这位先生不语。等商家来后,工作人员向男子分析道:“你爱人在水泥地跳快步舞,45元的鞋,鞋跟是经不起那样扭的,鞋底磨破也不奇怪。”最后,男子与商家达成了退还10元钱的协议。 工商人员旁白:其实这个案子中,商家完全可以不负责。消费者进行投诉时最好想想自己有没有过错。责任编辑:曲雁(来源:水母网--烟台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