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的纪某参与砍人逃窜 年后携刀被拘留15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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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07:43 水母网 | ||||||||
水母网2月19日讯2004年10月,34岁的纪某和另一同伙在某俱乐部消费后,因结帐和服务生发生口角。同伙抽出砍刀将一名服务生砍伤,随后两人扬长而去。白石路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一直在查找两名嫌疑人。 本月15日晚,民警接到线索,纪某正在环山路附近某练歌房内。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参与“砍人事件”的纪某带到派出所,从其随身携带的皮包内,发现一把军刺式刀具。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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