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热水袋爆开烫伤女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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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09:31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前天晚上,江宁区一名刚出生13天的女婴被从超市里买的热水袋炸烫伤。 刘小军夫妇是安徽蒙城人,来宁打工已有数年,年三十前三天,他们的女儿降生。年三十那天,由于天气冷,他们怕女儿冻坏,特赶至江宁区金盛路上的上海华联超市江宁店购买了一只“奥马”牌热水袋。刘称,热水袋价值9.8元,前天晚上,刘灌满了热水袋,并将热水袋放置女儿旁边。晚上7时左右,躺在被褥中的女儿忽然哭啼不止,刘遂抱起女儿,结果
昨日,记者陪同刘先生来到了上海华联超市江宁店,超市负责人称,他们正和厂家“扬州市国庆橡塑厂”联系,由于该厂尚未正式上班,领导不在,他们无法立即拿出婴儿烫伤的处理结果。不过事情肯定要处理的,由于超市的会计也不在,超市打算18日前往医院看望女婴,并带去部分医疗费。 昨日记者在该超市采访时,看到货柜上堆放的“扬州市国庆橡塑厂”生产的“奥马”牌热水袋依然在出售,后来记者拨通了厂家的电话,无人接听。另据南京瑞鑫烧伤专科医院的姜祖凤主任介绍,通常3到5岁的幼儿烫伤面积达5%就会出现休克、昏迷等威胁生命的病症,该13天婴儿的烫伤面积达7%,且属深二度、三度烫伤,前晚送至医院时,一度出现生命危险的征兆,后经过医院的积极抢救,目前已经脱离生命危险。 作者:潘瑞锴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