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泼情郎,痴情妇获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10:43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吴建坦 记者 朱晓露)32岁的痴情女抛夫弃女,只希望与比自己小6岁的情人结合,不想情人却辜负了她。这名痴情女于是将硫酸泼向情人,致其毁容。 陈艳2001年认识王成,两人迅速相恋。为了能和王成厮守,陈艳2002年年底和丈夫离婚,并与王成同居。陈艳曾多次提出要和王成结婚,但遭到拒绝。为此,两人发生过多次争
2003年11月11日下午2点左右,陈艳与王成在南京火车站广场又发生争吵。陈艳一怒之下,将事先装在饮料瓶中的硫酸泼向王成。后经鉴定,王成的左侧面部、左耳、左颈部等部位严重烧伤。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前不久判处陈艳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编辑 云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