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民:节假日不该收养路费滞纳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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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10:46 生活报 | ||||||||
“目前,遇到节假日,外地车在哈市交不上养路费,就要加收5%滞纳金。因为主管部门不办公,造成的养路费延后交缴,就不该收取滞纳金。”近日,记者与当了8年哈市政协委员的姜民聊起他递交的近百个提案时,来自哈市水务局滩涂管理办的姜民部长,对这件提案念念不忘。 “要么你坚持节假日照常办公,要么你就把节假日的非办公时间,征收滞纳金时扣除
每遇通勤时段,出租车就不许经停秋林等客流密集的路段,外地游客和本地市民对此颇有微词,有人不知道有此规定,寒冬腊月里,大包小裹地长时间等不着出租车。姜民委员遂荐言在加强交通疏导的基础上,正视出租车的利益,方便乘客出行。 当这个建议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并付诸实施时,姜民委员又把目光盯在了弱势群体的包烧费交缴困难上。有的市民没有职业,有的下岗多年,还有的退休后劳保只能维持基本生活,这部分人又不在政府减免政策之列,他们的冬季取暖怎么办?洋洋千言的提案递交了,相关部门表示,一定在新的《黑龙江省供热条例》中给予充分考虑。 说到本职工作,姜民委员《关于狗岛的湿地恢复》获得了当年政协会的优秀提案。姜民委员表示,2006年,大顶子山水利工程竣工后,狗岛仍将部分存留,他荐言将其环境作为湿地景观恢复。 哈市“两会”召开前夕,姜民委员表示,除了继续往下追“节假日收取养路费滞纳金”的事,还要继续把尽快制定哈市磨盘山水库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建议提足,尤其是划定区域、移民搬迁、执法主体和旅游开发的问题。(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