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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人6年作案92起哈市中院公审特大团伙抢劫盗窃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10:49 生活报

  本报讯一个团伙的17名成员在6年的时间里先后抢劫、盗窃百余起,不但冒充警察还实施杀人。18日,哈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对这17人进行了审理。

  据了解,郭某系哈市无业人员,从1999年起先后结识了曲某、石某等16名无业人员。1999年9月28日16时许,郭某伙同张某等三人经预谋后来到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寻找目标实施抢劫。当日16时许,郭某等三人跟踪被害人陈某来到一楼道内,对陈某实施了抢劫。抢走陈
某现金、手机等价值近四千元的物品。

  2000年4月,郭某因为父亲与人产生矛盾,便找到朋友曲某、石某(另案处理),以被害人吕某某欠钱不还为名,对吕某某预谋报复。当月27日,三人购买了尖刀等作案工具,来到饶河县乡企局家属楼院外,将吕杀死。2004年5月,郭某又伙同他人冒充警察,在吉林长春市抢劫了3500元现金。2002年9月,郭某等人又来到哈市建设街一商行,盗窃望远镜、紫金项链等价值8000余元物品。

  去年1月16日,郭某伙同郭某某用乳胶炸药、电雷管、传呼机自制了炸弹,并预谋敲诈勒索。当日,二人来到山东省东营市五台山路某专卖店,在该专卖店的门上及被害人张某某的私家车上放置两枚自制炸弹。随后,他们用手机发短信给张某某,向张索要人民币10万元,张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供认了自1999年9月至2003年4月,曲某、石某等17人有分有合,实施抢劫犯罪30起、盗窃犯罪92起的犯罪事实。

  哈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期公开宣判。(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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