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3件邮件竟当废品卖了1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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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14:33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咏通讯员韩雪崔欣)身为邮递员,却在半年间私自隐匿643件邮件并当作废品卖掉。丰台区检察院日前以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批准逮捕。据介绍,这是该院首次办理此类案件,这种案件在本市也不多见。 今年1月11日下午,长辛店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一个邮递员正在向收废品的人卖信。派出所民警随即赶往现场,将正在卖邮件的邮递员刘某抓了个正着,并当场收缴各类邮件643件
据了解,34岁的刘某原系丰台区邮政局投递员,曾因为投递不到位被居民投诉,两次受到单位的严重警告。据他交代,把信卖了是觉得投递比较累,懒得送,而且这些邮件多数是杂志、宣传册、话费单和明信片等,在他看来都是“垃圾”,收不到也没什么要紧的,不会造成严重后果。卖给个体收废品的,是因为他们一般不问物品来源什么都敢收,收走的信件同废纸一起化成纸浆,不会被人发现。 就这样,从去年7月至今年1月间,刘某将其负责投递的643件各类信件隐匿。今年1月11日,他把这些邮件卖给个体收废品的朱某,得款15元。 刘某的行为给事主带来很多麻烦。其中一位事主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刘某隐匿了她寄给客户的24封对账单或催交单,客户如收不到催交单忘了缴费,保单就失效了。 据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他人邮件、电报的行为。该行为主要侵犯公民的民主权利,同时也侵犯了邮政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刘某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网络编辑:李亚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