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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少年迷网络白天盗窃晚上泡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15:20 中国宁波网

  宁波日报讯(通讯员严文渊记者杨绪忠)一名16岁少年沉迷网络不能自拔,以致为了获取上网费用走上盗窃的犯罪道路。近日,余姚法院依法一审判处被告人严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和许多同龄人一样,严某爱好上网,但他对网络的喜好到了痴迷的地步。去年初中毕业后,严某没有找到一份正当的工作,整天沉迷在网吧里面,上网的开支使本来就囊中羞涩
的严某更加捉襟见肘,于是他就动起了盗窃的歪脑筋。去年9月7日上午,严某趁同村一村民外出之际,通过翻围墙、爬气窗进入村民家中窃得3000元钱。后被警方抓获。在法庭上,经过法官耐心的教育,严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后一定要遵纪守法。法官根据其具体情况,依法从轻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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