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少年迷网络白天盗窃晚上泡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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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15:20 中国宁波网 | ||||||||
宁波日报讯(通讯员严文渊记者杨绪忠)一名16岁少年沉迷网络不能自拔,以致为了获取上网费用走上盗窃的犯罪道路。近日,余姚法院依法一审判处被告人严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和许多同龄人一样,严某爱好上网,但他对网络的喜好到了痴迷的地步。去年初中毕业后,严某没有找到一份正当的工作,整天沉迷在网吧里面,上网的开支使本来就囊中羞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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