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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学历”定罪且缓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21:20 扬子晚报

  据最近的一次全国性调查发现,国内填写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数比国家实际培养的人数多出50万。这就意味着至少有50万人可能持有假文凭或伪学历,因此,有专家建议在刑法中增设“伪学历罪”,给买假文凭者定罪(2月18日《北京晨报》)。

  买假文凭者损害了社会公正、公平,破坏了社会公信,这当然是事实。但若仔细思考,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买假文凭者”集体行为与“假文凭”本身并无过大的关系。简单
的道理是,“假文凭”在不同持有者的手里发挥了不同的作用:在评职称者手里,骗取了荣誉和待遇;在谋官者手里,骗取了更大的职务和权力;也不排除在一些虚荣者手里仅仅是满足了一下自己的虚荣。因此,“假文凭”没有天生的原罪。而独立的“伪学历罪”着眼于假文凭的购买和持有上,未免过于强调了工具的目的性而掩盖了罪恶的原动力。

  法律不会因为抢劫者使用的是真枪还是假枪而判断他的抢劫行为是否是犯罪。同样的道理,想用欺骗的手段经过非正常的程序满足个人的私欲,不在于“假文凭”还是“真文凭”。法律更应关注的是形形色色的“假”是如何穿越现行制度的缝隙通行无阻的体制漏洞,无情地将作弊弄假者扫落到垃圾桶里。不然,在假的制度空间里,真的“假文凭”不也曾经风靡一时吗?

  所以,先别忙着给买假文凭者定罪。如果确实想为打击“假文凭”多做点贡献,那么不妨将注意力多放在“假文凭”的成功使用者身上,虽然不是每个假文凭买家都获得了利益,但正是这些成功的榜样炒热了“假文凭”的市场。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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