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过年先盗“年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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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23:41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今天凌晨1时,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入室盗窃被西城警方刑事拘留。在派出所刘某告诉记者,他盗窃日用品,是想当作“年货”带回去。 昨天早上,张女士回到家中发现房门被撬,自己的数码相机丢失。阜外派出所接警后赶往现场。经对家中物品清点,确定同屋另一女士的一个三星牌录音笔以及几件衣物也丢失。
民警最终将嫌疑人锁定在住在6层的刘某身上。刘某交代了作案5起的犯罪事实。 作者:王媛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