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过激维权为难商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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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0日08:22 扬子晚报 | ||||||||
“是消费者协会吗?有位消费者拿走了我们的营业执照!”昨天,溧水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中心电话骤然响起,县城某手机通讯公司负责人打来紧急求助电话,称消费者强某因为不满意商家的售后服务,强行将该公司在墙上的营业执照取走,并扬言商家不退手机不罢休。 接到电话后,投诉举报中心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赶往现场调查情况。据商家反映,消费
工商人员在了解了情况以后,对消费者取走商家营业执照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指出消费者的维权过程要合理合法有度,特别是在自己的要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不应该采取用泄愤的过激行为。在工商人员的批评教育下,消费者强某认识到擅自取走商家营业执照的严重性和由此可能带来的后果,表示马上将营业执照送回。裘克 陈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