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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要承担赔偿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0日15:28 新民晚报

  案情简介:上海A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混合设备的企业,它在网页广告、媒体广告上的一幅摄影作品很有特色,具有专业摄影中很容易辨别的特点。去年年中,A公司发现常州许多同类生产厂家在各自的网页上都在使用这幅摄影作品,于是起诉对方。

  到底是以侵犯网络著作权还是构成不正当竞争来起诉这两家公司?A公司最后选择了前者,在上海法院调解下,两家常州公司都同意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案子圆满解决。

  律师评述:像上述案子,被告不但侵犯了网络著作权,同时又构成了不正当竞争。但如以不正当竞争的案由起诉就不能在上海起诉了,因此我们代理时选择前者为案由来为A公司起诉。

  其实选择不同的案由,就是选择不同的法院。在上海以侵犯网络著作权的案由起诉,赔偿的金额也许会少些,但在搜集证据、方便诉讼、避免诉讼外因素等方面有优势。

  另外,网络侵权案件往住是复合侵权,一般会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企业名称、商誉、域名、计算机软件、不正当竞争中的二项或多项。通过这起诉讼可以让很多当事人认识到:网上侵犯他人权益,照样要承担赔偿责任。上海广厦律师事务所陆伟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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