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金项链的“顾客”是抢劫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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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0日15:34 中国宁波网 | ||||||||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范宏雷 宁波晚报讯一心想“发财”的湖北黄梅人邓某瞄上了打金店里的黄金,他趁着店家同意把金戒指加工成金项链的机会实施抢夺。鄞州区法院前天以抢夺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10月27日下午,邓某经预谋,携带一枚重量为5.05克的黄金戒指,骑摩托车来到鄞州区云龙镇某打金店。他进店后,让店家先将戒指熔化掉,然后加入约29克黄金(价值约4000元)加工成1条黄金项链,做好后交货付钱。店家马上开始加工。 岂料,当店家将加工好的项链放在自己的手心让邓某观看时,早有预谋的邓某一把夺走项链跑向门外,迅速跳上等在门外的同伙的摩托车逃跑。在逃跑途中,邓某被群众抓获,赃物被追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