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将享“人文”关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1日10:35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童曙泉)本市150万只(头)以上的实验动物,今后将享受更“人文”的生活待遇。从今年起,本市繁殖实验动物的企业若不能在动物住宿、饲料等“福利”方面达标,将由科技管理部门和工商部门实行双重惩罚,严重者可吊销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这是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日前透露的。 日前制定出台的《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首次将“应当维护动物福利”写入总则
新条例还首次将工商部门列为执法单位,弥补了行政漏洞。根据新条例规定,工商部门可以吊销无许可证单位的营业执照,并给予经济处罚。 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饲育,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来源清楚的,用于科研、教学、生产以及其它科学实验的动物。常见的实验动物有大鼠、小鼠、豚鼠、比格犬、恒河猴等。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