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队骗款逃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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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1日12:09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挥霍客户付款,企图一走了之的被告人章某,日前经南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区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罚金3000元。 章某去年将自己组建的家装工程队挂靠在位于南汇区惠南镇金汇广场内的鑫德装饰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与客户签订装饰合同。2004年5月下旬至7月中旬,金汇广场的六名业主轻易将各自的新居装饰工程先后交给被告人章某承建,并按照章的要求预付了部分工程款。
至2004年7月21日以预付材料款为名向被害人林某收取人民币2万元后逃逸。 作者:心奕 林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