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刺死车内呕吐醉汉 自首后愿赔29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02:01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只因乘客酒后在车内呕吐,并与自己争吵了几句,司机孙保国用刀将对方扎死。昨日上午,孙保国在市二中院接受审讯时感到后悔,并表示愿意赔偿死者家属提出的29万元赔偿。 34岁的孙保国在怀柔地区从事出租运营。检察机关指控称,去年9月30日晚,安徽人蒋某等人在乘坐孙保国驾驶的面包车时,因琐事与之发生争执,孙保国持刀刺死蒋某。
法庭上,孙保国没有否认自己的行为。他说,当车行至顺义怀柔交界处时,车上一人提出下车方便。这时,坐在车后座上的蒋某因醉酒加之颠簸,忍不住在车内呕吐起来。 “车都停路边了,要吐下去吐。”心疼车子的孙保国表示了不满。他的这句话正好被下车方便的人听到,“他吐你车上怎么了!”双方争执起来。 孙保国说,见对方人多势众,他急忙开车走,坐在后面的蒋某见状便勒住了自己的脖子。“我当时感觉受到了威胁,便停了车,拿出平时放在车上防身用的尖刀和他们厮打起来。”孙保国说,“我是无意中将刀扎在蒋某腿上的。”看到蒋某浑身是血,孙保国急忙开车将蒋某送到怀柔医院,但是,蒋某还是未能幸免。事后,孙保国自动投案。 检察机关以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对孙保国提起了诉讼。 当听到死者家属提出的29万元经济赔偿时,孙保国没有作声,在法官询问时,他表示愿意尽自己最大努力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