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陕西省四大举措治理教育乱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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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02:13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文锦)昨日上午继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电视电话会议之后,省政府召开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朱静芝在会上明确指出,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将抓好四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新突破。 举措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秋季全部实行“一费制”。此举目的是规范收费行为,明确合理收费与乱收费的界限,实行“阳光收费”,把收费政策交给群众,让学校清清楚
举措二:公办高中严格执行“三限”。今年采取得力措施,坚决防止过低分数录取,择校生比例过大和限定额外收取费用等现象的发生,各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对公办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录取、收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肃查处巧立名目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或捐资助学费等违反规定的乱收费行为。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所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最低分数控制线、最高收费限额和择校生比例,确保政策的透明性。 举措三:高校收费项目必须三部门审核批准。高校(包括民办高校和二级学院)收费工作严格按教育部等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报请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审核批准,坚决禁止学校擅立项目,变相收取学生“扩招费”、“转专业费”等其他费用。捐资助学严禁与招生、入学和考试挂钩。 举措四:坚决制止向学校的摊派行为。制止基层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及各种形式的摊派。各级政府要把好关口,带头执行财政部、发改委、教育部《关于严禁截留、挪用学校收费收入,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通知》要求。中小学校遇到搭车收费、强行摊派等问题,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