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贴春联埋隐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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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02:26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沧州电(记者李家伟)过年这几天,沧州街头不少车辆都贴上了喜庆的春联,交警提醒,车窗贴春联有可能会埋下交通安全隐患。 春节过后,记者发现沧州市区不少车辆都贴上了春联,其中出租车贴春联的最多,春联所贴的“部位”集中在前后挡风玻璃及发动机盖上。
沧州交警支队宣教科有关民警表示,这种行为很可能造成安全隐患。据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志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此外,《条例》第四章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也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