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一个人将来可办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06:52 华商晨报

  新《公司法》草案将于2005年上半年正式呈报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悉,本次新《公司法》草案涉及到修改的条款达120多条,修改或增加的内容达400余处,对于这些修改可能带来的影响,本报记者昨日独家采访了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分局相关负责人。

  减少限制 一人可办公司

  新《公司法》在企业注册资本金方面主要进行了三个方面调整,首先就是降低了企业注册资本金门槛,按照现行《公司法》(1994年施行)规定,服务类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金为10万、零售类是30万、批发类需50万元以上。在新修改的草案中,上述三类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将一律调整为10万元。同时可用知识产权和股权出资,取消了原有限制。

  其次,现行《公司法》中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新修改的草案增加了对一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明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是一个人(法人或自然人)。

  第三,上市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最低限额也由5000万元调整为3000万。

  先注册公司 后逐步募资金

  实际上,从2001年开始,包括上海、深圳和沈阳在内的多个城市都开始灵活地像外资企业一样,试行有限公司“资本授权制”,只要第一次应该募足的资本到位后,就可以申请注册。但根据后来颁布的行政许可法规定,必须统一服从现行《公司法》的要求,又恢复实行了“法定资本制”,在其注册时起,一次性募集到全部资金。

  在此次《公司法》修改过程中,考虑到大部分有限公司在募足资金后,不能将资金全部充分利用起来,而造成部分资金闲置或者用于非经营活动。新《公司法》中将明确规定实行这种“资本授权制”,即企业先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法人,后申办营业项目,再按注册资本数额不同,在一至两年内将全部资金募集到位。

  降低门槛 提高投资者积极性

  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普遍高于其他国家,这意味着过高的投资“门槛”,将影响投资者的积极性。此次修改《公司法》是我国资本市场走向法治的需要。不仅大大降低了创办企业的门槛,还通过降低企业投入,解决了一部分中小企业受资金限制而难以发展的问题。

  可以说,这是继沈阳市去年提出实施“25条”之后,国家全面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加快了企业进入市场的步伐。同时也为2005年,沈阳“工业年”项目的开展及加快招商引资步伐起到了促进作用。本报记者 张杨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聚焦2005春运
世界新闻摄影比赛
2005年CCTV春节晚会
CBA全明星赛球迷投票
澳网公开赛百年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北京2月新推楼盘一览
新春购房打折信息
《汉武大帝》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