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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通水电就交房直到现在无法入住 房主刘先生很为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07:30 水母网

  水母网2月22日讯合同上说的是2004年12月30日前交房,但过了交付日期后,“竣工验收合格”的新房却没水没电,直到现在都无法入住。市民刘先生为此异常苦恼。

  去年底,刘先生首付6.5万元,在蓁山花园买了一套住房,合同上规定,“2004年12月30日前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否则每日以买受人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为基数计付违约金。过了交付时限后,刘先生找到售楼处,拿到了钥匙,屋里却未通水电。急于
入住的刘先生多次催促开发商,最后得到答复正月十五后通电。“拖了这么多天,我的损失谁负责?”刘先生很是不满。

  昨天,记者从蓁山花园售楼处了解到,由于年前定做的电缆还没有完工,得等到3月份后才能通电。至于违约金,对方说“肯定不能算”。买房时蓁山花园负责签合同的王某则说,既然已拿到了钥匙,就不算延期交付,只要房主需要,她随时可以给通临时电。

  (李志娟)责任编辑:曲雁(来源:水母网--烟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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