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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过了 鞭炮该去哪儿?卖不出去的鞭炮成了烫手山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09:59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2月20日讯(实习生张秀梅李晓东)春节已经过去,零售商没有卖完的鞭炮将何去何从?业主自存,有安全隐患;要退货,批发商又不接受。卖不出去的鞭炮成了烫手山芋。

  连日来,笔者在张店城区走访了几家经营烟花爆竹的业户,怎么安全处理卖剩下的烟花爆竹,在零售商那儿显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有的零售商说,剩下千儿八百的鞭炮放家
里,亲戚朋友结婚啥的,到时候就用完了;有的零售商说:“放到俺家的地下室里就行了。”

  过年剩余鞭炮如何处理?就此问题,笔者采访了淄博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有关工作人员。据介绍,淄博市各区县对于过节剩余烟花爆竹的处理,目前还没有统一规定,如果市民家里存放一两箱,没有多大危险,还是允许的。但如果数量较大,建议零售商能够与有关批发商协商,由批发商代为储存,因为按照目前的有关规定,烟花爆竹作为一种危险品,必须在专门的仓库中储存。

  而作为张店区惟一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商,淄博市鞭炮烟花日杂公司的赵经理表示,烟花爆竹零售商给批发商退货是不可能的,因为目前公司库存的烟花鞭炮较多,退货对公司的经营压力太大。至于代存,往年没有这项业务的,但以后可以考虑。另据了解,桓台县土产公司已经按照县公安局的规定,有偿代存零售商的剩余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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