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去年4起工亡事故 法律意识淡薄是主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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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09:59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2月21日讯(记者 吕一男通讯员高国兵)淄博市2004年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共发生4起工亡事故,而主要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事故的关键所在。这是记者在今天下午召开的2004年全市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2004年,淄博市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共发生4起工亡事故,其中有3起发生在市属以上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外包队,1起属于非煤矿山企业内部职工。在事故发生背后,有关企
对此,淄博市要求各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及外包队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改善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等办矿的安全环境建设,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