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窗从三楼坠落 把路人击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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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10:14 桂龙新闻网 | ||||||||
4名相关责任人被判赔16万多元 推拉铝合金窗不慎,导致窗子坠下砸残路人。这起事故涉及4名相关人员,近日他们被判赔偿受害人10多万元。 2001年8月18日,张某将自己所有的房屋二楼至七楼租赁给王某经营,并签订了合同,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在房屋承租期间,打扫卫生时推拉铝合金窗不慎造成事故,应负35%的民事责任;唐某是负责选材和安装铝合金窗之人,其安装技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应负30%的责任;张某作为房屋出租方,是受益人,因疏于管理,也应负25%的责任;陈某明知铝合金建材存在质量问题,还出售铝合金建材,违反有关规定,应负10%的民事责任;莫某在街道行走,无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近日,法院据此判决上述责任人共赔偿受害人莫某165690.40元。 来源: 法治快报 责编:韦力萍 作者:定 安 梁阳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