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县农民娶洋妞续:男方不到法定婚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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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11:31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开县农民娶洋妞”一事昨天有了新的进展:昨日,这对新人来到负责办理我市涉外婚姻手续的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下简称“中心”),准备为他们隆重的婚礼领取法律认可。孰料,由于男方谭志祥还要等8个月才能达到结婚许可年龄22岁,两人未能遂愿。
昨上午10时许,这对刚刚办完婚礼的幸福新人捧着鲜花来到中心,向工作人员出示了双方的身份证明,准备办理登记。发放表格的工作人员递上《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和《结婚登记申请书》。由于高兴过度,交表时,谭志祥甚至差点忘了在《结婚登记申请书》上填上姓名。 因为没带相片,这对新人在工作人员指点下“移师”办证窗口旁边照相。正当新郎谭志祥搂着新娘罗娜准备留下幸福瞬间时,转折出现了——“你们还暂时不能办证。”负责办理登记的工作人员拿着谭志祥填写的表格,一脸抱憾。 表格上,谭志祥填写的出生年月是1983年10月6日。也就是说,截至昨天,他离我国法定的婚龄“男性22周岁”还差8个月。 而两人显然被这一事件击晕了头。眼看办不到结婚证,新娘急得快哭了,一个人跑出中心大厅,躲在角落里打越洋电话向家人“诉苦”。新郎也惊得脸色苍白:“我一直以为翻年就算22岁了。”他也第一时间给开县的父亲打去电话。 “你们可以10月份再来办理登记。”工作人员好心安慰。在众人劝说下,罗娜终于和谭志祥满脸笑容返回中心大厅:“我们还会回来的!” 上午11时许,两人离开中心。据称,他们将先回开县,月底仍按计划赶赴大连。 涉外婚姻怎样办手续 按我国法律,谭志祥和罗娜虽举办了婚礼,但由于未办理登记,两人的婚姻还不受法律保护。 据介绍,类似谭、罗的涉外婚姻,需到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应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外国公民则需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记者涂静 实习生张照舒/文 记者史宗伟 实习生张质/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