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妻子月经期强行求欢 妻反感索要同房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15:32 温州新闻网 | ||||||||
中新网2月22日电据中国法院网报道,丈夫在妻子月经期间强行过“性”福生活,引起妻子反感,要求丈夫以后在同房时得交“同房费”。为此,丈夫只好向妻子打欠条,至二人离婚时丈夫共计打了二万多元的欠条。 现年43岁的妇女刘永莉系宜宾县蕨溪镇村民。1983年,年满21岁的她经人介绍与同村组的张开(化名)谈起了恋爱,并于次年结婚。婚后的张开逐渐迷上了打牌赌博,加之其脾气
特别是对刘怀上二胎后,经镇村组干部做工作实施引产手术一事,张开极为不满,常常为此打骂妻子。刘说,张开在性生活上从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即使是自己在月经期间也强行过夫妻生活,令人寒心。 日前,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夫妻长期打闹、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准予二人离婚。(蓝剑、庆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