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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父母医疗报销19年无依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1:38 三秦都市报

  小儿子19年前在战场上牺牲后,被追认为烈士,并被追记一等功。当地政府从此后全额报销烈士父母亲的医疗费以慰藉烈士家属,这种“特殊报销制”一直持续了19年。但今年春节前,烈士母亲拿着5000元的药费票据却被告知只能得到300元至500元的“补助”。2月22日,老人的二儿子张先生说:“长安区民政局执行了19年的医疗费报销怎么说变就变了?”

  报销了19年医疗费突然被中止

  据西安市的张先生说,上世纪八十年代他的小弟张健被追记一等功?熏并被授予“革命烈士”称号。“当时,长安县政府相关主要领导都先后到我家慰问父母亲,并当面承诺今后给二老每月补助一定生活费,并全额报销二老的医疗费。”

  张先生说,十几年来二老的医疗费一直报销无误,两年前父亲去世后,母亲刘清芳的医疗费也从未耽误过。今年春节前,张先生拿着母亲2004年度5752.49元医疗费去长安区民政局报销时,却被告知对母亲的医疗费不再全额报销,只能“按规定”补助300-500元,令母亲和家人难以接受。

  区民政局称报销无依据

  2月22日,记者来到长安区民政局,刘武强科长接受了采访。刘科长解释说?熏目前省、市对此无明文规定,区民政局对张健家属确属特殊,长安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和区卫生局于2003年底联合下发了《通知》,并印发《长安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试行办法》,其中第三条第二款规定“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家属和病故军人家属,家庭确有困难者,就医后经查属实且一次花费5000元以上者补助300-500元”。据此,刘科长称,只能按最高补助,给刘清芳老人补助500元,鉴于她的情况确属特例,可以考虑从困难救济角度再给她补助2000元,但未得到家属的同意。

  为何19年一直持续报销如今突然发生变化?刘科长解释说,张健家属的情况听说当年领导曾在会上表过态,但现在查不到实报实销依据,只能让其家属到档案室查找19年前领导同意报销的会议纪要,如有纪要则照办,如没有则只能上报区政府。同时,刘科长也称“以前报销是暗箱操作,具体情况不清楚”。

  为何要把我们定为“困难户”

  对刘科长的解释,张先生很不满意,他说,19年来,父母的医疗费都是这样报的?熏现在突然又说当年报销没有依据?熏若无依据民政局19年来能随便报销?芽况且让家属去找19年前的会议纪要合理吗?芽所谓的文件中明确规定“家庭确有困难者”,“而我的家庭明明不属于困难户,为何非要把我们列为‘困难户’?我们不想借‘困难户’之名得到所谓的困难补助,只想让老人家得到她应该得到的待遇。”

  昨日,长安区民政局的王艳绒副局长和刘科长共同表示,将就此上报长安区政府再研究决定。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 浩文 实习生 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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