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状告司机讨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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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2:26 济南时报 | ||||||||
时报2月22日讯(记者 刘云通讯员李明君)个体运输户李某将自己雇佣的司机刘某告上了法院,原因是刘某开车撞人害得李某垫付了11000余元的损失。由于李某自作主张多支付了部分费用,法院判决刘某只须赔偿李某6600余元。 李某是平阴县一个体运输户,雇佣刘某为其开车。2003年11月,刘某驾车行至聊城境内时发生车祸,经聊城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后经交警部门调解,由李某赔
法庭审理认为,由于刘某过错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李某为此垫支全部赔偿费用,在其垫支后有权向刘某进行追偿。由于李某在处理事故过程中未经刘某同意,多支付了部分费用,因此,刘某只须承担除李某多支付的费用外的其他款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