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玻璃胸部“藏”七年 承德一男子状告医院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3:09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承德电(记者邓学军)7年前,承德的刘福生被玻璃刺中胸部,在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抢救治疗。7年后,刘福生又被承德市肿瘤医院的医生在胸部取出了一块碎玻璃。在与对方协商未果后,刘福生日前将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告上了法庭。 据刘福生介绍,1997年8月16日下午3时许,他在运送玻璃途中不慎被倾覆的玻璃刺中。随后在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胸外科的医生对其进行了清创缝合处理。出院后,他一直感
想起7年多遭受的痛苦,刘福生认为这是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的医护人员不负责任所致。 但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却认为,因为受当时检测水平的限制,没有发现体内的玻璃是正常的,不应承担责任。在协商不成后,刘福生在去年12月10日将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推上被告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其医药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2万余元。目前,法院已正式立案,将择期开庭进行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