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物业不尽如人意“业主维权咋恁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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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3:09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承德电(记者三川)交了物业费却得不到应有的服务,小区内时不时发生盗窃案,开发商承诺的绿地、停车场也无从谈起。为讨个“明白”,承德市新华园小区的业主决定成立业主委员会来伸张权益,可维权路上步履艰难:由于主管部门认为缺资料、程序不合法等而使得此项工作进展缓慢,至今,业主委员会仍没有成立。 新华园小区位于承德市新华路南侧,是承德市第二高层居民楼(最高27层)。2003年底
去年11月份,他们开始着手办理相关工作,赵新民还到双桥区建设局物业管理所咨询有关事宜。赵新民等人按照物业管理法的相关要求,组织居民选出了业主委员会委员,后又选出了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但到主管部门双桥区建设局去备案时,对方提出程序不对等这样那样的问题,事情被搁置了下来。 在赵新民等的多次反映下,昨日,双桥区建设局主管副局长王勇决定召开现场协调会,但开会的结果是,赵新民手中的选票等虽够法定票数但没有广泛性,要成立筹备小组,重新组织选举。 业主代表们说,建设局方虽然表态说支持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但他们就是有意推脱,业主要想维护自己的权益真是太难了。而建设局方的态度是,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就要依法办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