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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近千户居民无"电"下炊追踪:已正常供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3:09 燕赵都市报

  本报邢台电(记者张会武)本报2月21日刊登《邢台近千户居民无“电”下炊》后,邢台桥西供电局和银典凰家物业公司对此事高度重视,经过双方积极协商,在物业公司允诺2月25日之前交清所欠电费的前提下,供电局已经于21日晚6时许给小区居民正常供电。而在如何预防类似事情再次发生问题上,两方都认为绝非一天两天能解决。

  桥西供电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供电局是企业单位,作为用电客户,用了电就应该
交电费,如果没有按时交费,供电局就有权停电。在这件事上供电局只是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凰家胜利园物业公司李经理则认为,从法律角度讲,物业不需要负担什么责任,因为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并没有代收电费的义务,但是从感情上来讲,如果物业公司不出面,那么收费情况会变得更糟。

  停电到底应该走什么程序?桥西供电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只要用电户没有按期上缴电费,供电局提前3-7天会给用电方下达停电通知,到期仍未交费,就有权停电。

  物业公司李经理认为,只要业主积极交费,物业积极协助,供电局积极运作一户一表工程,类似问题就可以避免。

  供电局可不可以随意以停电的方式来逼电费?已交电费的用户损失是否应该补偿?由哪一方补偿?有没有一个根本解决途径?欢迎您致电0319—3689187,0311—8632697参加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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