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男子涉嫌故意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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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4:31 新京报 | ||||||||
刺死过路陌生女子,检方称其作案时并未完全丧失控制力 本报讯(记者张剑锋通讯员章洪马荣耀)精神分裂症患者刘某向无辜女连扎11刀致其死亡,鉴定表明当时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昨日,顺义检察院称,他们已对涉嫌故意杀人的刘某提起公诉。
刘某供述称,他因病待业在家时间较长,去年9月20日,他因琐事和家人发生矛盾,产生杀人发泄之念。因不忍杀害亲戚朋友,又害怕对男子行凶不能得逞,所以选择女性为作案目标。 据该检察院人员介绍,当天刘某携带匕首,赶到顺义区某花园小区附近,看到一名路过此地、且素不相识的年轻女子,不由分说拿着匕首向该女子的胸部和背部连连扎去,致使该女子身中11刀死亡。此后,刘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鉴定,刘某患有精神分裂症,限定责任能力,但是并未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所以仍应对故意杀人的行为负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