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管理条例下月拟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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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4:37 新京报 | ||||||||
已实施近10年,专家认为有利消除歧视 据新华社北京电(记者刘江、李煦)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昨日透露,按照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05年的立法计划,1995年7月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简称外来人员管理条例)拟于今年被废止。
据了解,2005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共有11项、立法预备项目2项、立法调研项目12项。 其中《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将在2005年3月举行的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审议废止。 《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是1995年7月15日开始实施的。当初的立法目的之一是为了加强对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的管理。 有关法律界人士认为,废止《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意味着今后政府的管理和提供的服务对外来人员与北京市民都将是一视同仁的,这体现了对外来人员的尊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