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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作出廉政规定 不得向纳税人借钱借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6:31 深圳商报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李怀今通讯员裴树源常铭邦)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地税系统税收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市地税局将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严肃处理顶风违纪的领导干部,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据了解,今年,市地税局将重点纠正采用行政手段指定单一品牌产品的行为;强行指定税务代理和参与税务代理活动收取费用的行为;向纳税人借钱和借占交通工具、通讯工具
、住房以及到企业报销私车保险、修理和燃油费用等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等行为。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实行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阳光作业”,积极推行和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全程受理代办制、办税服务时限制等制度。对损害纳税人利益的,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决不姑息迁就。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李怀今通讯员裴树源常铭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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