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不给泊位停车被贴条子 业主:何处让车"休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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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6:58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今报讯(记者王缉宁实习生周薇)一些住在柳州市柳汽住宅区的业主反映他们的私家车停在住宅区内,却常常被物管部门以贴条子的方式勒令开出去,这令他们十分困惑:“爱车该停到哪儿?” 家住该厂住宅区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他的父母早在几年前便将原属厂里的房子以“全产权”买下,由于厂里已将整个住宅区改造成“步行街”,一方面禁止车辆在住宅区停放过
2月21日,为了解相关情况,记者前往进行调查,发现与王有一样遭遇的业主还有不少。柳汽乘龙发展有限公司保卫部综合科一位杨姓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如此贴条子的做法确有不妥。他说,近几年住宅区里的私家车多了起来,车子泊位“僧多粥少”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如今,厂里虽新建了48个泊位,但与小区实际私家车的数量相比仍是捉襟见肘。至于有业主提出“在通道上设置石墩是否会影响消防”,杨称,安置石墩不会影响消防安全,因为一旦遇到火灾,他们可以在消防车赶来之前派人把石礅移走。 对于杨的说法,柳州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副处长巫文华并不认可。巫说,消防规范明确规定,住宅小区内的通道一定要保持畅通,以保证危急时刻消防车随时可以通行。如果小区的道路有人为堵塞的障碍物,消防部门有权责令该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尽快将其拆除转移。 对于随意给业主爱车贴小纸条一事,众维律师事务所律师韦秋建表示,这种行为属侵权,是不合法的,业主可通过法律途径讨说法。在目前物管部门没有提供车位给业主的情况下,他们完全可以暂时把车子停在放小区的通道上。 作者:王缉宁 周薇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