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老年人优待办法》3月1日起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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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09:31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李凯)近日,市政府制定出台《汕头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 依照办法,凡具有汕头市常住户口的60周岁以上公民(以下简称老年人),将可以免费进入享受财政补助的公园、风景区、文化馆、纪念馆、艺术馆、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等场馆(所)。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孤寡老人免交房管部门管理的公产房租金。农村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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