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被车轧硬索60斤大米,七桥瓮一“街霸”太蛮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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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10:23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小狗被车轧了,硬要对方赔偿60斤大米;要带三陪女到外地逍遥,不从还要赔偿其损失;吃饭不给钱更是家常便饭。日前,一向恃强凌弱的管某终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管某现年40岁,1994年,他因盗窃被判处了8年有期徒刑。出狱后,管某找不到工作,就拉拢了几名混混整天在社会上游荡,白吃白喝、欺行霸市。当地的老百姓和商贩们对他们
2003年5月8日晚8点左右,管某与同伙朱某(另案处理)遇到了在七桥瓮附近卖小菜的一位个体户,向其索钱无果后,几人立即将小贩拖进了小院里,威胁如果不给面子,第二天就将他和小菜一起扔进秦淮河。小贩吓得跪地求饶,管某仍不放过他,将其拖到大街上,强行向其索要了60元生活费。 2004年8月30日晚,管某又带着一帮“兄弟”来到中和桥的一家大排档,向老板强行推销2000只一次性纸杯,要价300元。老板没敢吭声,没说买也没说不买。 见此情形,管某阴沉着脸走了。正当老板庆幸躲过一劫时,就有3个不明身份的男子冲进大排档,不仅将所有的客人吓跑,还将桌椅全部掀翻。 除此之外,管某养的小狗被车子不小心轧了,他开口就向对方索要60斤大米;管某等人点名要三陪女到外地去陪自己逍遥快活,对方不从中途逃脱,管某等向其强行索要50元损失费。 自2003年以来,管某以各种理由,在七桥瓮一带强索他人财物共计1600余元。虽然数额不大,但据检察官介绍,管某的行为还是属于情节恶劣,因为其寻衅滋事的次数高达8次。按照法律规定,他将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日前,管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秦淮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通讯员 杨伟 金陵晚报记者 徐红霞 (编辑 宁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