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跳楼身亡 家属不满救援方式将警方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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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10:53 东方早报 | ||||||||
上海市民靳女士以“民警消极不作为”为由提起的行政诉讼前天已被法院正式受理。靳女士昨天告诉早报记者,称她的女儿芳芳坠楼后重伤求救,她要送女儿到医院,现场民警称在没有医护人员指导下不能随意挪动伤者,女儿后因严重内出血不治身亡。靳女士要求法院确认警方履行法定职责违法,并索赔381840元。 靳女士的邻居丁女士向记者回忆说,去年6月13日晚上9时,5楼的芳芳爬上了自家北
丁女士说,她当时看到躺在地上的芳芳仍清醒,有警察一面拿着手电在草丛周围四处照,一面维持秩序不让人靠近。 靳女士称,那天晚上9时15分她才下班回到自家楼下,当时看见几名民警和许多居民围在楼下,走近后才发现是女儿芳芳坠楼后摔成重伤,正仰面躺在地上痛苦地说“救救我,救救我”。 靳女士说,她要冲上前去时两位民警和一位保安称为防止伤情恶化不能随意挪动伤者,她跑到居委会拨打120电话,回来后要拦出租车抢救女儿,民警还是认为随意抬动伤者可能造成新的骨折,要等专业医护人员到场再说。 靳女士记得,晚上9点40分,120救护车到场,将芳芳送医院抢救,但芳芳因严重内出血不治身亡。 芳芳的父亲称,院方向家属表示,如果送救及时,孩子还有救。而实际上孩子送到医院时,嘴唇已经发白,主治医生说其瞳孔已有放大迹象。 在公安分局信访办给家属的答复中,警方表达了同情,并称,经查,民警于当晚9时08分赶到现场,一面设法稳定芳芳的情绪,一面迅速通过电台向派出所汇报,以联系气垫救护。但就在此时,芳芳已从5楼跳下。民警立即联系120救护中心,但被告知车源紧张,民警即与机场救护中心联系。后120救护车与机场救护车于9时30分几乎同时到达现场,将芳芳送医院抢救。 该答复还指出,“处警民警不是专业医护人员,且该伤员系高空下坠,有脑颅伤、椎骨伤和内伤的可能,在没有医护人员指导下随意移动必然造成伤情恶化。” 答复最后告知家属,如认为警方处警行政不作为,可依法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 靳女士请上海中茂律师事务所主任邹佳莱担任代理人,状告所在的公安分局。身为上海市律师协会行政法研究会主任的邹佳莱表示,这是一起罕见的行政诉讼,但他认为,这场官司打得有理有据,因为《警察法》21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及时救助受伤的芳芳是现场民警的法定职责,因此要求法院确认警方履行法定职责违法,并对原告做出赔偿。 早报记者 贺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