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匿名情书3上公堂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12:13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女方请求分割承包地被驳回 一封来历不明的情书,引发一对夫妻分手。昨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传出消息,一对中年夫妻的婚姻经历画上句号:法院终审判决维持2人离婚,陈先生给付王女士8000元,同
1989年11月,陆良县的王女士与陈先生经人介绍认识,同月23日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后同居生活。次年4月21日,王女士与陈先生主动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2003年3月的一天晚上,忙了一整天的陈先生禁不住朋友的劝说喝了些酒,回家后倒床就睡。王女士在为陈脱衣服时,发现一封没有真实姓名的情书,引起王女士的猜忌和不满。同年3月底,不堪“冷战”又说不清到底何处飞来“姻缘”的陈先生起诉要求离婚,经朋友劝说后撤回了离婚诉讼请求。和好不到一年,双方再次为情书多次发生争吵。去年1月8日,无奈的陈先生再次走进法院,要求离婚。 陆良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不准双方离婚。一审判决生效后,觉得被一纸情书搅得居家不宁的陈先生想,这下王女士该相信自己了吧。但一审判决生效刚满半年,王女士悄悄将诉状送进了法庭,以夫妻双方未实际和好,陈先生与他人有不正当两性关系,不能共同生活再次闹起离婚。陆良法院公开审理后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作了明确。 一审判决宣判后,王女士以共同财产还有承包地收益没有明确为由不服上诉。曲靖中院审理认为,承包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法院无权作出处理,由村委会调整,故作出前述驳回上诉的终审判决。 区鸿雁 (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