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助理以女儿升学为由设宴招待相关干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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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17:26 新文化报 | ||||||||
本报辽源讯(记者 李志刚 通讯员 海云) 女儿升学,东辽县平岗镇政府民政助理彭某以这个理由设宴招待,收受礼金1.2万余元。在东辽县纪委制止后,他仍我行我素,日前,被免去民政助理职务。镇纪委书记孙某因同意彭某的行为且不配合调查被免职。 2004年8月13日,东辽县平岗镇民政助理彭某,在该镇政府招待所设宴26桌,以其女儿升学为名,招待相关干部、亲友260余人,并在镇机关秘书室专门设立礼账,当日收受礼
在彭某大操大办款待客人期间,东辽县纪委接到举报后,对此事进行调查并要求其停止招待。但彭某在调查组走后继续招待,当调查组再次调查时,还向调查人员说假话、出伪证。 镇纪委书记孙某竟口头允许彭某设宴招待。在调查组调查期间还欺骗调查组。调查组走后,孙某也没能及时制止彭某继续招待的违纪行为,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据了解,东辽县纪委、监察局据有关规定,已给予彭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免去民政助理职务;孙某也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免去其纪委书记职务,同时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目前,当地政府按相关要求,对两人工作做出调整:孙某被免去镇纪委书记职务,接替彭某任镇民政助理,彭某被免去民政助理职务后,继续留在民政办公室工作。 昨日,记者在东辽县平岗镇政府未见到彭某,此后多次试图与其取得联系未果。记者通过电话与孙某取得联系后,孙某表示“这(受到处分)是很正常的”,随即挂断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