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小杰)两次来西安办事都“巧合”遇到车祸,而更“巧合”的是,两次居然“撞”到同一个人。当老面孔相会时,被“撞伤”的人非但不再狮子大张口要求索赔,反而逃之夭夭。
昨日,来自渭南的张先生向记者讲述了发生在他身上的怪事。张先生过年前一天来西安办年货,开车走到西安市端履门附近时,他以不足30公里的速度转向,突然听到车身后“
咚”一声,同车上的朋友立即下车发现一个骑自行车的青年男子正一手捂着头,一只手抱着肚子痛苦呻吟。一看撞了人,张先生和朋友二话不说就赶紧将青年人送往附近的医院,但是该青年走到医院门口时却要求“私了”,并且开口就要求赔付2500元钱,张先生抱着“破财人安”的心理和对方经过商谈,最终给了对方1200元钱算是了事。事后,张先生始终想不通,他的车并没有违章行驶,那个人怎么会是从后面撞倒的呢?令人想不到的是,23日当他再次来西安时,在西安市文艺路居然再次遭遇车祸,情况和上次几乎是一模一样,正在张先生自认倒霉时,他惊讶地发现这次被撞的人和半个月前居然是同一个人。这时他才恍然大悟,谁让他的车是外地牌子,如果没有猜错他是遇到了“撞车专业户”,他走到正在痛不欲生的撞车男子身旁时,说了一句“我们又相撞了!”只见该男子抬头一愣,随即快速起身自行车也来不及骑撒腿就向旁边的小巷子跑去。看着小伙子矫健的身影,张先生后悔没有及时报警,同时,希望通过本报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如果遇到这些“巧合”的车祸一定要仔细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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