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瓦那商标注册遭拒 评委会称古巴首都不能注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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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1:54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李欣悦)卢森堡哈瓦那俱乐部在中国注册酒类商标“HAVANA CLUB”被拒,理由是哈瓦那是古巴首都,不能作为商标注册。昨日,不服气的哈瓦那俱乐部公司与商评委法庭论理。 据商评委所称,根据《商标法》,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注册商标。哈瓦那是古巴首都,依据法律当然不能注册为商标。而且在哈瓦那
哈瓦那俱乐部公司认为,该公司生产的朗姆酒于19世纪创始于古巴,“HAVANA CLUB”朗姆酒已经存在了一百多年,成为全世界朗姆酒中最著名的品牌。 其中的“HAVANA CLUB”已经成为消费者识别公司产品的标志,且已在世界120多个国家注册,成为世界的驰名商标。 另外该公司还认为,“HAVANA CLUB”并非一个单纯的地名,哈瓦那是形容词,俱乐部是主词,《商标法》从未规定只要商标中的一个词与某一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相同,就要将其驳回。 对此商评委并不认同,称对于中国消费者而言,通常认知外国酒产品时都将外国地名与酒本身相联系,如“苏格兰威士忌”、“日本米酒”、“波尔多伏特加”等,所以当中国消费者认知商标为“HAVANACLUB”的朗姆酒时,看到商标显著位置的“HAVANA”首先会想到的是地理名称,而不是一个俱乐部的名称。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 ||||||||